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2

1002.“不可吃”

1002.“不可吃”表示不可混在一起。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就本身而言,吃动物的肉是一种亵渎,因为在上古时代,人们从不吃任何牲畜或鸟的肉,只吃各种谷物,尤其面食,以及水果、蔬菜,各种奶和奶制品,如黄油。在他们看来,杀生食肉是可憎恶的,类似于野兽的行为。他们只从这些动物身上取得服务和功用,这一点从创世记(1:29-30)明显看出来。但随着时间推移,当人类开始像野兽一样凶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时,他们第一次开始屠杀动物,吃其肉。由于人的性质已经变成这样,所以他被允许吃肉,直至今日。只要他出于良心行事,那么这对他来说就是合法的,因为他的良心是由他认为真实且合法的一切形成的。因此,现在没有人因吃肉而受到任何谴责。

属天的奥秘 #8120

14章 仁之教义

14章
仁之教义
8120.有人以为对邻之仁在于向穷人施舍,帮助有需要的人,无一例外地向每个人行善。但是,真正的仁爱需要谨慎行事,目的是为了良善由此到来。凡帮助某个贫穷或穷乏的恶棍之人都是在通过这个恶棍向他的邻舍行恶,因为通过他所给予的帮助,他使得恶棍强化邪恶,给其提供了向他人行恶的手段。给善人提供帮助的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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